尊敬的投資者:
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會員持續開展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業務辦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制定本告知書。
一、投資者可以根據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使用所持上海市場證券賬戶在T日申購在上交所發行的新股,申購時間為T日9:30-11:30、13:00- 15:00;使用所持深圳市場證券賬戶在T日申購在深交所發行的新股,申購時間為T日9:15-11:30、13:00-15:00。投資者申購數量超過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部分為無效申購。投資者在進行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二、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我公司不接受投資者的全權委托進行新股申購。
三、對于在我公司參與新股申購的投資者,在新股中簽認購資金交收日前(含T+3日) ,不得申報撤銷指定交易以及注銷相應證券賬戶。
四、對未按照適當性管理要求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或者雖已簽署但未達開通期限的投資者參與創業板新股申購的,我公司將不接受其委托申購創業板新股。
五、對于未按照科創板適當性管理要求開通科創板或科創板存托憑證交易權限的投資者,我公司將不接受其委托申購科創板股票或科創板存托憑證。
六、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T日有多只新股發行的,同一投資者參與當日每只新股網上申購的可申購額度均按其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確定。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
七、申購時間內,投資者按委托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托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八、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T+1日日終,我公司根據中國結算下發的數據,優先凍結新股中簽認購款。資金不足的,賬戶新增的可用、可取資金優先凍結補足新股中簽認購款,認購款足額凍結外的資金方可用、可取。
九、資金不足的,投資者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16: 00前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
(一)投資者應在T+2日16:00前應確保其賬戶余額除足額繳納新股申購款外,足以完成當日的清算交收,如發生傭金調整、股息紅利稅補繳、限售股扣稅、司法凍結、分筆成交、港股通組合費收職、融資融券交易、歸還融資融券負債、被強制平倉、權益處理、合約展期等清算交收業務造成投資者新股申購違約的,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二)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其賬戶資金全部用于新股中簽繳款,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三)投資者有多只新股中簽,資金賬戶新股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我公司按照系統默認規則進行繳款清算,默認規則具體為:同一天中簽新股和可轉債,則按照先股票后債券的原則繳款。如果同為股票或債券,按照中簽金額/市值由小到大順序進行繳款;若中簽金額/市值相同,則按照代碼(申購代碼)從大到小的順序進行繳款。系統默認規則發生變化的,我公司將另行公告。
十、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放棄認購的股數以實際不足資金為準,最小單位為1股,上海市場普通A股可以不為1000股的整數倍,上海市場科創板股票可以不為500股的整數倍,深圳市場可以不為500股的整數倍。
十一、單個交易市場,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與深圳分公司根據結算參與人申報的投資者放棄認購的上述投資者名單,在申購后、配號前對相應申購做無效處理。
十二、單個交易市場,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即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個證券賬戶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均納入該投資者放棄認購次數,不合格、注銷證券賬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只數計算。
本告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投資者在參與新股網上申購前應認真閱讀并理解新股申購規則。公告中未盡事宜,以中國結算登記公司、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的規章制度為準。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